中國教育在線訊 近幾年,香港大學的信息越來越受到關注,很多家長都開始考慮要將孩子送到香港去上大學,從每年的新聞報道中,我們也能發現越來越多的內地高考狀元也會選擇港校,香港高校的分數線更是直逼北大清華,為了幫助各位考生更好的了解香港大學,中國教育在線現將去香港上大學一些基本問題進行匯總,希望對各位考生有所幫助!>>>>2013年香港高校報考指南
在港求學期間要注意什么?來港升學
非本地學生(即沒有居港權的學生)來港升學,必須先申請學生簽證或進入許可(entry permit)。獲本地的院校錄取后,須找一位保證人(院校一般會作出相關安排),申請學生簽證,而院校通常會協助你辦理相關事宜。
來港學生必須每年續簽你的學生簽證,否則可能會因逾期居留而被遞解出境。所以,緊記在簽證到期前的四周內開始辦理。
持有進入許可或學生簽證,只容許你在本地升學,并不容許你在港工作,所以,除非有足夠資料向入境事務處證明你的工作與學習有關,否則,你不能在港從事任何有薪或無薪的雇傭工作。要從事實習工作,也得先向入境事務處申請并證明該實習是課程的一部份方會獲批。
每年你必須續簽你的學生簽證,否則可能會因逾期居留而被遞解出境,所以,記緊在簽證到期前的四周內開始辦理。
就讀期間工作
香港入境事務處由2008/09學年起,放寬非本地學生從事實習工作和兼職工作限制。修讀經評審的全日制學士學位或以上程度課程的非本地學生(以下簡稱”合資格的非本地學生”),只要修業期不少于一個學年,便可從事與學科╱課程有關實習工作、校園兼職工作或暑期工作。獲批準來港和延期逗留的合資格的非本地學生將個別獲發「不反對通知書」(英文No Objection Letter,簡稱”NOL”)。NOL會清楚列明該學生可從事的雇傭工作類別及條件。NOL會于簽發學生簽證╱進入許可時或延長逗留期限時直接發給合資格學生或其保證人╱咨詢人再轉交學生。如經中國駐外國使領館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駐京辦)遞交學生簽證╱進入許可申請,NOL將經有關使領館或駐京辦發出。)
留港工作
香港入境事務處于2008年推出「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英文簡稱”IANG”),非本地畢業生(指來自香港特區以外而在香港修讀經本地評審全日制課程而獲得學位或更高資歷的人士)可申請留港╱回港工作。 在此安排下,選擇來港就讀的學生大學畢業后無須已覓得工作,即可申請繼續留港12個月,期間可自由從事及轉換工作。 同學只須直接向入境處遞交申請,過程簡單。新安排不但為有興趣留港就業的非本地學生,大大提高了的在港生活的機會,更為非本地畢業生提供了畢業后的另一選擇。
關于IANG的詳情,請瀏覽香港入境事務處網頁或致電(852)2824-6111與香港入境事務處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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