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2日從江西省高招辦獲悉,根據教育部和江西省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海南省日前制定出臺了高等職業院校對口招生實施辦法。據悉,該辦法從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報考
辦法與普通高考相同
報名參加“三校生高職”考試的考生與普通高考考生同時報名。報名時選填“三校生高職”類,報考“三校生高職”藝術或體育類的考生須在報考“三校生高職”類同時兼報藝術或體育。報名辦法等同普通高考,報名地點原則上應回戶籍所在地的縣(區)招考辦,也可在就讀學校集體報名。
五類人員不得報考
有以下五類情況者不得報名參加“三校生高職”考試:一、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及中等職業學校非應屆畢業生;二、根據規定,同時舉辦有高等職業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的高職院校,招收未升學高中畢業生時,必須納入當年度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不得參加高職院校對口招生升學考試;三、中等職業學校跨省招收的學生,畢業當年不得參加學校所在地組織的高等教育升學考試;四、普通高中畢業生和同等學力者;五、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考試
英語不考聽力
“三校生高職”類考試與普通高考同時舉行。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計算機。各科試卷滿分為150分,總分為600分。考試時間語文為150分鐘,其余三科為120分鐘。各科均分選擇題、非選擇題兩大部分試卷,其中英語不考聽力。評卷工作由省統一組織,分科集中進行網上評卷。
志愿
考生不予退檔
“三校生高職”類考生志愿填報與普通高考考生第三批本科和專科填報志愿同時進行,均采用網上填報。錄取期間,每批次均對缺額院校實行網上補報志愿的辦法。三校本科和高職批次在考生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投檔后,將公布缺額,屆時未錄取的、符合填報缺額院校志愿資格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自行根據省高招辦公布的缺額院校情況填報缺額院校志愿。省高招辦根據考生填報的志愿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對按志愿錄取的考生不予退檔;自愿放棄錄取的考生要憑準考證復印件和考生本人申請辦理,且退檔后不得改錄其他院校。
錄取
單獨劃定錄取分數線
“三校生高職”類考生錄取時單獨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本科、高職兩個批次,依次進行錄取。其中本科批次與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第三批本科同時進行,高職批次與普通高等學校錄取專科(高職)批次同時進行。被錄取的考生憑院校《錄取通知書》和準考證到所在縣(區)招考辦領取本人紙質檔案,自帶交錄取學校。凡未上專業合格線的考生,均不能參加藝術、體育類院校(專業)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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