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人字〔2009〕40號
各設區市人事局、省直有關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文件《關于200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6號)的規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初級、中級各專業的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84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40分)。我省有1873人通過200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現將合格人員名單予以公布。
請你們認真做好成績公布和證書發放等工作。
附件:江西省200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名單.xls
二OO九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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