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江西省2010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工作的通知 贛學位辦〔2010〕3號
各有關高校:
根據國務院學位辦《關于做好2010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0]2號)和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論壇) 教育發展中心《關于做好二○一○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學位中心[2010]4號)精神,結合我省的實際情況,現將江西省2010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外國語水平考試的語種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學科范圍
(一)全國統一組織的外國語水平考試的主要語種為:英語(論壇)、俄語、法語、德語和日語。
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均需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且應試語種須與接受其碩士學位申請的學位授予單位相應學科全日制在校碩士研究生(論壇) 培養方案規定的語種相同。
申請外國語專業碩士學位的同等學力人員須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對于獲學士學位時為外國語專業的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外國語專業的碩士學位,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的語種,須與接受其碩士學位申請的學位授予單位相應外國語專業全日制在校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中規定的第二外國語語種相同。
全國統一組織的外國語水平考試不含聽力測試,由各學位授予單位自行組織。
(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學科范圍:
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學科有哲學、經濟學(含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法學、政治學、社會學、教育學、心理學、中國語言文學、新聞傳播學、生物學、歷史學、地理學、機械工程、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電氣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建筑學、作物學、臨床醫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農林經濟管理、公共管理和圖書館、情報與檔案管理等27個學科。在這些學科范圍內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的人員,除要通過學位授予單位按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考試(包括外國語考試)外,還須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外國語水平和相應學科的學科綜合水平考試且均達到合格分數線,方能申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
二、考試時間
2010年5月30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為外國語水平考試時間;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為學科綜合水平考試時間。
三、報名工作
(一) 考生資格
報名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考生,必須是已通過學位授予單位資格審查的碩士學位申請人,即考生應具備以下資格:
1、已獲得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7年3月底以前獲得學士學位)。
2、本人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的有關材料已提交學位授予單位,并經學位授予單位審查被確定具有申請碩士學位資格。
3、已通過學位授予單位按全日制在校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考試(包括外國語考試)。
(二) 報名時間及方式
今年考生報名仍然分為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江西省考區的報名時間和報名地點是:
網上報名時間:2010年3月15日至3月26日。
報 名 網 址:從網址http://xwyyjs.jxedu.gov.cn進入《網上報名》或直接從http://jxbm.ncu.cn/報名。
現場確認時間:2010年3月27日至3月29日。
現場確認地點:南昌大學青山湖老校區北區行政樓206室。聯系電話:0791-8305072、8305074;聯系人:黃艷秋、董加文。
考生應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逾期不予辦理。只進行網上提交報名信息,未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辦理照相、繳費等相關手續的,本次報名無效。
(三) 報名費用
根據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調整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評估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0〕545號)的有關規定,2010年全國統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報名考試費。
(四)報名程序
1、資格審查
考生報名前,須接受擬申請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的資格審查。
(1)考生須本人親筆填寫(不得代填、打印或復印)《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全國統一考試資格審查表》(簡稱《資格審查表》可在http://www.cdgdc.edu.cn/xwks/index.jsp下載)一式兩份,貼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各1張。
(2)有關學位授予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務院學位辦[2010]2號文件有關規定,對考生的學士學位證書的真偽、獲學士學位時間、報考資格、報考語種進行審查,并核對《資格審查表》上所貼照片是否與考生本人相符;審查人在考生《資格審查表》的照片上和審查意見處分別加蓋學位授予單位學位管理部門公章,簽署是否同意其報名考試的意見,并簽名;對申請在工作所在地參加考試的,還須簽署是否同意其異地報考;對于不具備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資格的人員報名參加考試,考試部門將不提供考試成績,后果由對其進行資格審查的學位授予單位和考生本人負責。《資格審查表》一份留存學位授予單位存檔,另一份供考生現場確認使用。
2、網上報名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江西考區報名網站,按要求填寫并提交報考信息。
3、現場確認
(1)考生持一份《資格審查表》和《報考須知》要求的有效身份證件、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確認手續,繳納報名費,當場拍照,并現場領取《非全日制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考試考生守則及違規處理規則》等有關材料。
(2)考生當場核對打印出的《報名情況登記表》,并認真閱讀相關內容后,簽名認可。報名信息一經簽字認可,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3)《資格審查表》、《報名情況登記表》由報名點一一對應收齊,報名結束后交省政府學位辦存檔。
四、有關事項
(一)考生一般應在接受其碩士學位申請的學位授予單位所在省參加報名和考試。如有特殊情況,需申請在工作單位所在地參加報名考試,必須經接受其碩士學位申請的學位授予單位和其工作單位所在省級主管部門同意,方可報名和考試。
(二)考生根據《考生須知》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網站自行下載準考證,并了解考試地點。在考試前一天,持下載的準考證和報名時的有效身份證件到考點學校換取正式準考證,同時了解考場有關注意事項。
(三)考生的考試成績屆時由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統一下達到省級主管部門和各學位授予單位,同時,“中心”將免費提供網上(www.cdgdc.edu.cn)個人成績查詢服務。“中心”下達至有關學位授予單位的相關考生考試成績清單即為考生相關學科(語種)考試是否合格的依據。
(四)所有學科的考試大綱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發行。其中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電氣工程、作物學等學科使用第一版本;哲學、教育學、中國語言文學、歷史學、生物學、機械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建筑學、工商管理、農林經濟管理和圖書館、情報與檔案管理等學科使用第二版本;政治學、社會學、心理學、新聞傳播學、地理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管理科學與工程和公共管理等學科使用第三版本;經濟學、法學、臨床醫學和法語等學科(語種)使用第四版本;英語(論壇)、德語和日語等語種使用第五版本;俄語使用第六版本。
江西省人民政府學位委員會辦公室
二○一○年二月二日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