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0年秋季學期起,江西省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城鎮低保家庭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可申請免學費;已享受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并符合免學費政策條件的在校學生,可同時申請免學費。
據江西省教育廳介紹,實施免學費的中等職業學校包括公辦和民辦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和高等學校附屬的中專部、中等職業學校等。免學費對象包括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城鎮低保家庭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五年制高職學生前三年按中職生對待,享受免學費政策。
享受免學費政策的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城鎮低保家庭學生,按職業學校一、二、三年級在校學生數扣除涉農專業學生后的20%確定,其中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占15%,城鎮低保家庭學生占5%。
江西省教育廳要求,各有關學校、市縣在確定享受免學費政策的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時,要優先考慮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學生、孤殘學生,以及家庭成員長期患重病、遭遇自然災害或突發變故等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對因免學費導致學校收入減少的部分,江西省將通過財政給予的補助和學校開展校企合作及頂崗實習獲取的收入來解決,以保證學校正常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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