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江西省教育廳了解到,江西將教育督導評估結果列入縣級政府及其主要領導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各縣級黨政主要領導以此作為推動教育發展的契機,為教育解決實際問題。2006至2010年,江西99個縣級政府共新增教育投入18.66億元。
為促進縣級人民政府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職責,2006年,江西省啟動了對縣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綜合督導評估,每年抽簽確定20個縣(市、區)政府接受省綜合督導評估,用5年的時間完成一輪。評估結果分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個檔次。5年來,全省有17個縣(市、區)政府先后被江西省政府授予“教育工作先進縣(市、區)”稱號。江西還對不合格等次的縣進行了重點跟蹤督導,對問題較多的縣(市、區)予以通報批評并追究政府主要領導的責任。
據悉,江西對縣級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圍繞“以縣為主”管理體制、教育經費保障、教師隊伍建設等教育熱點難點問題,把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作為督導評估的重中之重。針對部分縣(市、區)在校長任免、教育經費統籌和教師隊伍統管上存在的問題比較突出的特點,督導評估時,采取一票否決的辦法,即體制不理順就是不合格。從而將多年來執行較難的人權和財權,在接受評估之前歸口縣級教育行政部門。5年來,先后督促了28個縣(市、區)理順了教育人事管理體制,42個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建立了教育經費核算中心,全省教育財務“校財局管”基本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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