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從江西省社保中心獲悉,從今年開始,中小學和幼兒園可代收城鎮居民醫保費,方便學生、兒童參保繳費,防止其錯過每年的參保繳費時限。
經江西省政府同意,江西省人社廳、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發改委日前聯合下發通知,規定各類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的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的個人應繳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納入各類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的代收費項目。
據悉,未成年人的城鎮居民醫保參保個人繳費標準去年為50元,學校代收醫保費后,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新參保的,依然要按規定補繳前幾年的醫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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