擇校亂收費問題一直飽受詬病。投訴信訪也越來越集中到擇校亂收費上,2011年,浙江省教育廳接到的教育收費投訴共102件,其中40%涉及擇校亂收費。
今年年初,省教育廳頒布“禁擇令”,要求全面推行義務教育中小學“陽光招生”,公辦中小學擇校率堅決要降到5%以下,所謂的“擇校費”一說也將退出歷史舞臺。
日前,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禁擇令”實施半年以來,全省62個縣(市、區)實現“零擇校”,20個縣(市、區)擇校生比例控制在5%以內,7個縣(市、區)擇校生比例較上年下降50%以上。其中杭州、紹興、衢州3個市所屬各縣(市、區)均實行“零擇校”。
據省教育紀工委副書記、監察室主任陳金方透露,全省各地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工作均取得明顯成效,目前只有平陽縣的個別熱門學校擇校生比例沒有達到明顯下降的要求,原因是政策理解不到位以及學區劃分存在一定問題,現已督促該縣整改。
除了擇校比例大幅下降,原來占投訴類大份額的“擇校亂收費”也有了明顯下降。據悉,今年1月-8月,浙江省教育廳接到的有關擇校亂收費的投訴共7件,其中4件不實,另外3件還在調查中。而杭州、寧波等“禁擇”重點區域,也未收到有關擇校亂收費的有效投訴。
可以說,浙江治理義務教育家階段學校擇校亂收費問題已經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省教育廳透露,計劃在2-3年內,到達所有縣(市、區)擇校生比例控制在5%以下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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