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賢縣文港鎮部分家長向大江網記者反映,稱其孩子所在學校的老師不僅要求六年級學生周末補課,而且還向學生收取補課費。
10月22日上午,大江網記者來到進賢縣文港明德小學,多名學生稱,學校老師不僅在雙休日組織他們補課,平時下午四點半放學后,也會組織學生補課一小時。采訪中記者得知,有些老師為了避嫌,還在外面租賃了一間房子專用來補課。其中周六補語文、數學,周日補英語。
老師校外租賃房子給學生“補課”
“老師是否有強制你們補課?”記者問。
“老師這邊說補課自愿,那邊卻在班里批評我們這些不愿補課的同學,說我們只曉得玩,不知道學習。”一位六年級的男同學回答道。
“不送孩子去老師那補課,我擔心孩子在班里不會受老師重視。”一位家長很是糾結,“別人家小孩每天都在不斷進步。我家小孩要是不去補課,可能就會落后。” “我又不希望兒子去補課,本來我家離學校就遠,每天孩子上學、放學都要我接送,好不容易熬到周末,結果又要去接送孩子,家長和孩子都無端被老師拖累。”有位家長對記者說。
“自愿補課”每門收費300元
文港明德小學一名六年級學生家長鄒先生稱,老師對學生補課并不是義務行為,語、數、外三門功課,每一門課都會收取300元的補課費。
“我們班是每個學期交600元,只補數學和語文。”一位六年級的小女孩對記者說。六年級是升初中的關鍵學期,一些家長為了孩子的學習,表示愿意孩子補課。可是對于一些家庭情況相對貧困的,由于交不起每門300元的補課費,不得不讓孩子放學后或是周末待在家里自學。這對他們來說,教育并不公平。
記者了解到,《教育部關于當前加強中小學管理規范辦學行為的指導意見》中有嚴格規定,嚴禁占用學生法定休息時間加班加點或集體補課,禁止組織集體補課、有償補課的行為。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