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財政安排2013年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2.5億元,專項用于幫助江西省近17萬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據悉,國家助學金資助面占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總數的20%,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元,分為每生每年1000元、1500元、2000元三個檔次,主要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學習和生活費用開支。
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具體為:一是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二是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三是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四是勤奮學習,積極上進;五是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學生可每學期向所在學校申請,并遞交《江西省普通高中學生國家助學金申請表》和相關證明材料。
江西省財政廳要求各市(縣)及時將國家助學金下達到所屬學校,并對農村地區、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予以適當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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