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教育局近日公布2009年市區小學畢業生升初中的方案。09年,市區普通中學(含企業事業辦、民辦學校、城區學校)招生 8325人。招生工作(含報名、外語學校的必要測試)統一為7月1日開始,任何中學不得提前招生。
09年市區初中招生學校原則上只招收市區小學畢業生及符合政策的外來人員子女。各城區屬初中招生計劃,原則上由各城區下達,并要完成所轄區域適齡少年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的任務。
根據有關規定,桂林市教育局按戶籍與居住地一致的原則將學生就近分配進入市區公辦初中學校就讀。要求學生應具有所在學區戶口,戶口原則上應與父母 (法定監護人 )在同一戶籍,戶籍與所有權證的居住房屋所在地一致。如果學生全家無產權住房,且戶口與實際居住地分離的,那就按實際常住居住地就近入學;學生家庭因拆遷等原因導致戶籍與暫住地不一致的,需出具有關單位的證明,按暫住地就近入學;學生父母有兩套以上住房的,按實際常住住房所在地就近入學;在市區的現役軍人 (含武警 )子女按實際居住地就近入學。
桂林市教育局允許家長選擇讓孩子升入本市的民辦學校,但民辦學校的招生工作必須嚴格按照自治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進行,不能違規操作。民辦學校 (含企事業辦學校和面向全市招生城區學校 )招生預錄工作時間為7月1日 -8日。
非桂林市市區小學應屆畢業的外來人員子女(指進城務工農民的子女和個體工商戶的子女),09年需在市區升入初中學習的,應先到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報名,然后才能被分配到指定的學校就讀,報名的時間為 6月 29日至 7月 3日,過期不再接受報名。各招生學校對市教育局分配的學生,不得拒收。各公辦初中學校不得自行接收借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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