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如何確定選考科目?專家:先排除不喜歡的科目
“寧波教育大講堂”首次講座在寧波大劇院開講,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副院長劉寶劍向1000多名家長和學生解讀了浙江高考新政,并指導學生如何做好學業發展規劃。
作為省教育考試院副院長,劉寶劍全程參與了浙江新高考的制定工作。
“新高考”考試科目分必考科目和選考科目,必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每門滿分150分,得分計入考生總成績;選考科目按等級賦分,每門滿分100分,以高中學考成績合格為賦分前提,根據事先公布的比例確定等級,每個等級分差為3分。
那么,選考科目是如何按等級賦分的?劉寶劍舉例說,假如考前事先設定前1%的學生為第一等級,如果A同學考了88分,他的分數排在前1%,那么他的等級分就是100分;B同學考了86分,但排在后一個等級,那么他的等級分是97分。他們都按照等級分算進高考成績。
新高考方案公布后,一些高一學生對自己的興趣和特長感到迷惘,不知如何選擇。劉寶劍建議,可以采用“排除法”、“漸進式”,避短揚長,來及早確定高考選考項目。
“有時我們不一定知道自己到底喜歡什么,但是對自己不喜歡的、不擅長的比較清楚,這樣就可以把不喜歡的先排除掉。排除掉不喜歡的以后,再慢慢確定自己喜歡和擅長的科目。”劉寶劍說。
對高中三年的大致安排,劉寶劍也給出自己的建議。他說,在高一要熟悉各科特點,確定2門“不選”科目;高二上學期報考2門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下學期再報考2門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力爭首次考能如愿;高三上、下學期可以報考語數外和3門選考科目;4門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的第二次考試應該在高三上學期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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