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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2015年上半年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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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2015年上半年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通知

          浙江省關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招生辦(教育考試院、考試中心):

          2015年上半年我省普通高中第一次學業水平考試和普通高校招生英語聽力、信息技術、通用技術考試(簡稱“三項考試”)將于1月和3月進行,現將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為2014年12月22-31日。報名具體條件、要求見《浙江省2015年普通高中第一次學業水平考試報名辦法》(附件1)和《2015年上半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三項考試”報名辦法》。(附件2)

          二、學生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應在學校組織、指導下進行網上報名,并對所報科目簽字確認。普通高中在校學生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科目成績用作評定學業水平等第,前2次考試成績為E等者,允許參加第三次考試作為補考。

          三、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參加“三項考試”后,如在

          我省參加普通高校招生錄取,須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教育廳等4部門〈關于做好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浙政辦發〔2012〕160號)規定的條件。

          各地教育考試機構要周密部署報名各環節工作,將報考政策和報名辦法及時告知有關高中學校和考生,認真做好對報名工作人員的培訓,幫助學校指導考生按規定時間和步驟進行報名。要嚴格執行考點設置等各項考務管理規定,并保持溝通聯系,在報名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報告上級教育考試機構。確保報名工作順利、按時完成。

          附件:1.浙江省2015年普通高中第一次學業水平考試報名辦法

          2.2015年上半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三項考試”報名辦法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2014年12月5日

          附件1

          浙江省2015年普通高中第一次學業水平考試報名辦法

          一、報名條件

          凡在“浙江省中小學學生電子學籍系統”中注冊獲得普通高中學籍、報名時在讀高二、高三的在校生可以報考。已參加過1次學業水平考試(包括用會考替代)的科目允許第二次報考。2次學業水平考試均未及格的科目,允許再參加1次該科目的考試作為補考。

          二、報名方式

          考生通過登錄浙江教育考試網(網址:www.zjzs.net)“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系統”,按照系統的提示和要求報名。

          三、報名流程

          (一)報名點學校

          1.審定考生報名資格;

          2.指導考生了解網上報名有關說明,在報名系統中進行報名操作;

          3.通過系統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由考生簽字確認;

          4.指導報名信息有誤的考生在網上進行更正后重新打印報名信息簽字確認。

          (二)市、縣(市、區)教育考試機構

          1.核查報名點學校的報名信息;

          2.在系統中設置考點并指定考生參考地點。

          四、報名費

          學生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應按浙江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浙價費〔2013〕118號文件規定的每科目20元標準繳納考試費用。

          附件2

          2015年上半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三項考試”報名辦法

          一、報名條件

          (一)本省戶籍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具備普通高校招生“三項考試”報名資格: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在校或畢業,或具有高級中等教育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

          2.在“三項考試”同科目前次考試中因嚴重違紀,被確定為不能參加本次報考的;

          3.在往年參加國家教育考試中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且情節嚴重,受到暫停參加國家教育考試處罰尚處于暫停期內的考生;

          4.成績用于普通高校2017年及以后招生,或用于2016年及以前招生并在高考當年6月之前兩年內相同科目有效成績已有兩次的;

          5.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其他:

          1.考試成績僅限2016年及以前普通高校招生使用,其中信息技術、通用技術成績用于評定高中學考等級的,僅限普通高中2012、2013級學生。

          2.考生在參加當年6月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高職單考單招報名之前,已報考普高招生“三項考試”的,須符合當年6月普通高考、高職單考單招的報名條件和規定。

          3.聽力殘疾考生免英語聽力測試辦法,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聽力殘疾考生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免外語聽力測試的通知》(浙教試院)[2008]61號)規定執行。

          二、報名方式

          普通高校招生“三項考試”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分為網上信息輸入和現場信息確認兩個階段。

          凡未在規定期限內進行現場信息確認的考生,其報名無效。

          三、報名時間及流程

          (一)報名時間

          2014年12月22日-26日為網上考生信息輸入時間,2014年12月27日-31日為考生現場信息確認時間。

          (二)報名流程

          1.網上信息輸入流程

          (1)考生登錄浙江教育考試網(網址:www.zjzs.net)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三項考試”報名系統,仔細閱讀報考須知。

          (2)按照系統的提示和要求進行報名操作,準確輸入個人基本信息和報考科目等信息。

          (3)選擇信息確認點。

          本省戶籍人員原則上在考生戶籍所在地或學籍所在學校,若確需在本省異地(非戶籍所在地)辦理確認手續和參加考試的,須事先征得確認地招生考試機構的同意,外省戶籍人員須在畢業前學籍所在地的報名信息現場確認點辦理現場確認手續。

          (4)核對所輸入的信息,無誤后提交信息,考生需正確記錄并牢記系統給出的網上報名號和自己設定的密碼號。

          (5)考生根據需要下載或打印報名信息。

          2.現場信息確認流程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在規定的時間到信息確認點,憑網上報名號辦理信息確認手續。

          (1)交驗有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交納報名考試費。

          (3)進行電子攝像(報名點也可提前組織,并上傳至網報系統)。

          (4)核對信息校對單,簽名交確認點保存備查。

          四、報名費

          考生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浙價費(2008)185號文件核定的收費標準交納報考費,每科目30元,由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執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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