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局昨天下發《關于切實做好2011年秋季教育收費工作的通知》,要求從2011年秋季學期開始取消高中階段“信息技術教育費”,其他收費項目及標準仍然按照市教育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關于全市公辦中小學校教育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執行。
《通知》指出,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須堅持學生自愿和非盈利性原則,按學期或按月據實結算,多退少不補。學校和教師在為學生服務、代辦有關事項的過程中不得獲取任何經濟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不得將國家已明令禁止或明確規定納入公用經費開支的項目列為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切實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基本教育需求,確保對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資助實現“應幫盡幫,應助盡助,不重不漏”。(信息來源:華西都市報 記者王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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