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績管理,方便考生辦理相關手續并及時獲取本人考試成績信息,現就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績發布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績發布原則
考試成績由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在規定時間通過“招考資訊網站”統一向社會發布,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發布。
二、成績發布時間
每次網上報名期間發布上一次考試成績。
三、成績發布方式
從考試成績發布之日起,考生登錄“招考資訊網站”,進入考生個人考籍電子檔案,可以查詢本人當次的考試成績,也可以查詢本人歷次考試合格成績。
四、考生相關手續的辦理
考生辦理自考考籍、申報畢業論文(畢業實習、畢業設計、畢業考核)、申報畢業資格等相關手續,只須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及準考證在規定時間到考籍所在區縣自考辦申辦即可。
五、申請打印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合格成績通知單
1、本市考生需要將考籍檔案轉往外省市的,須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及準考證,在規定時間到考籍所在區縣自考辦申請打印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合格成績通知單。
2、本市考生如有其他原因,需要打印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合格成績通知單,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及準考證,在規定時間到考籍所在區縣自考辦辦理。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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