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了天津市自學考試的考生若丟失了課程合格證,經區縣自考辦核實確有課程合格證存根或合格試卷存在,可不補辦丟失手續,區縣自考辦在組建檔案時將存根或合格試卷放入檔案。如沒有存根或合格試卷存在,考生須辦理課程合格證的補辦手續,填寫“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補單科合格證證明”,經區縣自考辦審核、簽字、蓋章后上報市考辦審批。
由外省市轉入天津市的,若丟失課程合格證,屬于2006年8月1日以后轉入本市的如有天津市自考辦打印蓋章的“外省市考生轉入本市考籍檔案證明”,可不補辦丟失手續。
屬于2006年8月1日以前轉入本市的,如果考生丟失了課程合格證,且沒有轉出省市省級自考辦開具的轉檔介紹信和天津市自考辦出具的轉檔證明,區縣自考辦不予辦理畢業申報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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