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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2011上半年自考畢業辦理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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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2011上半年自考畢業辦理須知

          一、辦理時間

          2011年6月10日(周五)至12日(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辦理。

          二、表格獲取

          1、符合畢業條件的考生,登錄“招考資訊”-點擊進入“自學考試”-“下載中心”欄目,下載《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審批登記表》(以下簡稱“審批登記表”)一式三份,按照要求填寫。

          2、考生也可以在辦理時間內,到本人考籍區縣自考辦領取“審批登記表”手工填寫。

          三、“審批登記表”填寫說明

          1、“專業代碼及名稱”要按規定的專業全稱填寫,先寫代碼再寫名稱;

          2、“學歷層次”填申請的“專”或“本”;

          3、“主考院校”按所考“專業畢業計劃”上所列的院校全稱填寫,涉及多主考院校的專業,考生只能填寫其中的一所院校;

          4、“姓名”、“身份證號”與身份證上的一致;

          5、“準考證號”按所要辦理畢業證書的準考證填寫;

          6、“填表日期”填2011年6月10日或11日或12日;

          7、“本人簡歷”從初中畢業后或高中階段填起;

          8、“課程考試成績”欄填寫要求:

          ①“課程名稱”順序要按“專業畢業計劃”所列順序填寫,要寫全稱,中間不能有空行,“學分”應與計劃上所列一致,“成績”、“考試時間”要與“考生電子成績檔案”或“課程(單科)合格證”上一致;

          ②如果考生使用原先考過但現在已經停考的老課程來頂替畢業計劃中的現行課程,必須填寫原來實際考過的老課程的“課程名稱”、“學分”;

          ③免考課程的“課程名稱”應填寫被免考的“課程名稱”,“成績”欄內填寫“免考”字樣,“學分”欄填寫本專業被免考的課程的學分,“考試時間”按“考生電子成績檔案”或“課程(單科)合格證”考試時間填寫。

          本次申請的免考“考試時間”填寫“2011年6月”;

          ④畢業計劃中標注為“證書”的課程,在“課程名稱”、“學分”欄要直接填寫畢業計劃中所列的“課程名稱”、“學分”:“成績”欄填寫“證書”字樣:“考試時間”欄填寫該證書的頒發時間;

          ⑤“考試省市”填寫頒發課程合格證、證書的省、自治區或直轄市。

          ⑥已取得專業證書的考生,要先填寫思想政治理論課程和公共基礎課程,然后再填寫專業課程,專業課程按專業證書上所列的課程順序填寫。

          四、“審批登記表”填寫注意事項

          1、“審批登記表”必須用藍、黑色水筆或簽字筆填寫,不得有任何涂抹、修改,嚴禁使用修正液。登記表要由本人填寫并簽字,凡是由他人代填寫、代簽字而影響畢業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負責。

          2、登記表中不允許有空項,確實沒有內容可填的,寫“無”(“個人簡歷”、“家庭主要成員狀況”和“課程考試成績”填寫完后剩余部分除外),三張審批表內容必須完全一致。

          3、考生取得“課程(單科)合格成績”但畢業計劃未涉及的課程不要填寫。

          4、根據《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轉移工作暫行辦法》(2010年修訂)規定:由外省、自治區、直轄市轉入本市的考生,須取得天津市的合格成績專科不少于5門、本科不少于4門,方可在我市申請辦理畢業手續(戶口遷移者、軍人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作變動、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學校錄取者不受此限)。

          5、在網上下載的“審批登記表”需用“B4復印紙”雙面打印一式三份,原有版式大小、字體、字號不得改動,否則無效。考生“自我鑒定”頁面的本人簽字必須是手寫簽字,不得打印。

          6、將考生本人同一底版的“一寸正面免冠淺藍色背景的彩色近照”,分別貼在“審批登記表表”上的相應位置上。

          五、辦理畢業證書的考生須上報的材料

          1、考生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號信息變化的,必須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開具證明。正常升位,無其他更改的除外);

          2、四張同一底版一寸正面免冠淺藍色背景的彩色近照(其中三張分別貼在“審批登記表”相應位置上);

          3、填寫合格的“審批登記表”(一式三份);

          4、考生準考證、課程合格證(含實踐課)、免考、轉并檔、專業類別認定、社會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證明材料;

          5、申請本科畢業的考生還需審驗專科(或本科)畢業證原件,并交復印件1份(復印件背面寫明:姓名、準考證號、專業代碼)。

          六、考生辦理畢業手續時的幾點提示

          1、在辦理畢業手續前,建議考生登錄“考生服務系統”,進入“成績箱”中下載自己的成績;然后與本專業的“專業畢業計劃”進行核對,審核自己的成績是否符合“專業畢業計劃”。如果自己的成績與“專業畢業計劃”不符,在辦理畢業手續時,要提供所缺課程的證明材料。

          注:2011年6月“專業畢業計劃”將于6月4日在“下載中心”欄目中公布。

          如果辦理課程免考、轉并檔手續,可以與畢業手續一并辦理,但是考生要留有足夠的辦理時間。

          2、建議有條件的考生,在網上下載“審批登記表”進行填寫,打印一式三份后,在“自我鑒定”頁面手寫簽字。辦理畢業手續時可以攜帶填寫好的“審批登記表”電子表格,以備一旦有誤,方便修改。

          3、畢業手續辦理完畢后,考生要保留好“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領取憑單”(由辦理區縣自考辦發放),該憑單和考生身份證是領取畢業證的憑證。

          4、同時申請專、本科專業畢業的考生,要先在專科專業區縣自考辦辦理專科畢業申請手續,持專科專業區縣自考辦提供的專、本同辦證明以及專科所填審批表的復印件(如辦理課程免考,還需提供專科成績單復印件,所有復印件需區自考辦蓋章方視為有效),再到本科區縣自考辦辦理本科畢業申請手續。

          5、根據“津價費(2001)244號”文件規定,每位考生須繳納復查考試成績費56元(建議考生備好零鈔)。

          6、考生憑“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領取憑單”和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到辦理區縣自考辦領取畢業證書。

          7、考生領取畢業證后,將返回的“審批登記表”交本人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存檔。

          8、畢業審核工作結束后,天津市自考辦按照教育部考試中心規定的時間上傳畢業生數據。考生或用人單位可以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信息網(http://www.ste.net.cn)、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招考資訊網(http://www.zhaokao.net)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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