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務局2012年招聘工勤人員
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35周歲以下,大專以上學歷,中共黨員;
3、具有2年以上汽車駕駛工作經歷;
4、本市常住非農業戶口;
5、身體健康;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過黨內警告或行政記過以上處分的人員;
3、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報名辦法
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網和天津市民族事務委員會信息網上發布公告,公告期為7個工作日。
報名時間:2012年5月28日至6月1日。
報名地點:天津市民族事務委員會(天津市和平區成都道77號)。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人員攜帶本人有效證件到招聘單位報名,填寫《報名登記表
報名時需要的證件及有關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汽車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由招聘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確認。
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低于3:1不能開考。
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對資格確認合格的人員進行筆試,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選1:3的比例進入面試;考評小組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面試。招聘單位對面試合格人員進行考察。
招聘工作聯系電話: 022—2331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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