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勝利石油管理居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各專業主考院校:為使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務、考籍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確保考試質量,根據考委[1998]7號文件"關于頒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考籍管理工作規則》的通知"第五十八條的規定,經研究山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自2005年起實行合格課程8年有效期的規定,自2005年起,考生8年前考試合格的課程成績一律無效,須按現行考試計劃重新考試該課程。請各地自學考試部門向考生廣泛宣傳。
山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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