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gress id="6tu77"><bdo id="6tu77"></bdo></progress>

<tbody id="6tu77"></tbody>

        1. <samp id="6tu77"><ins id="6tu77"><u id="6tu77"></u></ins></samp>
          <tbody id="6tu77"></tbody>

          <samp id="6tu77"><ins id="6tu77"><u id="6tu77"></u></ins></samp>
        2. <progress id="6tu77"><bdo id="6tu77"></bdo></progress>
          <samp id="6tu77"><ins id="6tu77"><ruby id="6tu77"></ruby></ins></samp><tbody id="6tu77"></tbody>
          <samp id="6tu77"></samp>
        3.  
          2012年湖北農村信用社業務員考試真題及答案(主觀題)

          首頁 > 

          公務員

           > 湖北

           > 2012年湖北農村信...

          2012年湖北農村信用社業務員考試真題及答案(主觀題)

          主觀題1. (06政 治江蘇卷39)在“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專題學習中,某中學5名同學圍繞“廢舊電池回收和處理的現狀與對策”課題,組成探究小組。他們利用課余時間,通過問卷、走訪、查閱文獻、上網等方法,對廢舊電池回收和處理現狀進行了調查。

          同學們發現,第一,廢舊電池會污染環境,1節一號電池爛在地里,會使1平方米的土壤永久污染;1粒紐扣電池可使600噸水無法飲用,相當于1個人一生的飲水量。第二,中國每年消耗電池70多億只。中學生使用隨身聽、復讀機、電子詞典等,是電池消耗大戶,人均年消耗電池50節以上。

          同學們了解到,第一,目前廢舊電池回收率不到2%。有近八成的人認為廢舊電池回收活動“與自己無關”或“沒時間參加”,有87%的人將廢舊電池與生活垃圾一起丟棄。第二,目前收集來的廢舊電池主要由環保部門集中填埋,但填埋并不能徹底控制廢舊電池的污染。

          同學們還了解到,提取廢舊電池中的有用材料加以再利用,不僅符合我國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而且有可觀的經濟效益。據估算,處理10萬只廢舊電池,可獲利2萬元左右。但企業對處理廢舊電池沒有積極性。因為,進口處理廢舊電池的機器價格昂貴。并且,一臺機器每日可處理幾噸廢舊電池,本地的廢舊電池不夠它“吃”幾天,導致生產能力閑置,虧本運營。

          假如你現在加入該探究小組,請繼續探究以下問題:

          (1)運用經濟常識,就廢舊電池的回收和處理問題,向政 府有關部門提出建議。

          參考答案:①從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高度,重視廢舊電池的回收、處理和再利用。②運用財政、金融和稅收等經濟手段,引導有關企業和消費者的行為,搞好廢舊電池的回收、處理和再利用。③制定并嚴格執行有關法規,規范廢舊電池的回收和處理。④運用行政手段,加強管理和監督。

          2.貸款五級分類

          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范圍包括哪些?

          答:人所得稅的征稅范圍 包括:

          工資、薪金所得,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指:

          1、個體工商戶從事工業、手工業、建筑業、交通運輸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以及其他行業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

          2、個人經政 府有關部門批準,取得執照,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3、其他個人從事個體工商業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

          4、上述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取得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項應納稅所得。

          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指個人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包括個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指個人從事設計、裝璜、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稿酬所得,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財產租賃所得,指個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財產轉讓所得,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建筑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偶然所得,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

          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3甲與乙同居一室,某日大地震電燈熄滅,乙因年邁體衰,行動不便,甲快速奔跑,將乙撞倒,致其頭破血流,當場昏厥,不治而亡。問甲有無刑事責任?

          答:甲在發生地震、自己的生命遭受嚴重威脅之時,為逃跑求生,將乙撞倒,屬于緊急避險行為。因為在當時情況下,電燈熄滅,情勢危急,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自己就無法求得生路,為避免自己生命所遭受的緊急危險,倉皇出逃,即使致乙倒地死亡,也是屬于"不得已"的情形,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應屬于避險行為。

          但是,結合本案的具體情況考慮,緊急避險的成立條件之一是保全的利益應當大于犧牲的利益,甲以犧牲他人生命的方式保全自己的生命,已經超過了緊急避險的限度,屬于避險過當,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1)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為100萬元,管理、變價和分配債務人財產的費用為20萬元,管理人的報酬為30萬元。

          (2)甲、乙公司簽訂了200萬元的買賣合同,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雙方均未履行。管理人請求乙公司繼續履行合同,乙公司依約發貨。

          (3)2007年5月,甲公司財產遺失,無因管理人王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必要的費用10萬元。2007年7月10日,甲公司財產再次遺失,無因管理人張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必要的費用20萬元。

          (4)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管理人決定甲公司繼續營業,應支付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用合計180萬元。

          要求:根據破產法律制度的規定,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破產費用合計為多少萬元?

          (2)共益債務合計為多少萬元?

          (3)如果債務人財產只有200萬元,乙公司可以獲得清償多少萬元?

          【正確答案】

          (1)破產費用合計為150萬元。

          (2)共益債務合計為400萬元。

          【解析】

          因管理人請求對方當事人履行雙方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所產生的債務200萬元屬于共益債務。

          債務人財產受無因管理所產生的債務20萬元屬于共益債務。應注意的是,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之后所產生的無因管理的債權才能作為共益債務;如果發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之前,無因管理人的費用償還權只能作為破產債權受償。因此,王某的10萬元費用償還權只能作為破產債權受償,不屬于共益債務。債務人為繼續營業而應支付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其他債務180萬元屬于共益債務。

          (3)乙公司可以獲得清償的金額為25萬元。

          【解析】

          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先行清償破產費用。因此,債務人財產200萬元先行清償破產費用150萬元,剩下的50萬元再清償共益債務;

          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或者共益債務的,按照比例清償。因此,乙公司可以得到清償的金額=50×200÷400=25萬元。

          甲、乙國有企業與另外9家國有企業擬聯合組建設立“光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光中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內容為:公司股東會除召開定期會議外,還可以召開臨時會議,臨時會議須經代表1/2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監事提議召開。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規定的關于召開臨時股東會議方面的不合法之處。經全體股東協商后,予以糾正。

          1996年3月,光中公司依法登記成立,注冊資本為1億元,其中甲以工業產權出資,協議作價金額1200萬元;乙出資1400萬元,是出資最多的股東。公司成立后,由甲召集和主持了首次股東會會議,設立了董事會。

          1996年5月,光中公司董事會發現,甲作為出資的工業產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價額,為了使公司股東出資總額仍達到1億元,董事會提出了如下解決方案:由甲補足差額,如果甲不能補足差額,其他股東不承擔任何責任。

          1997年5月,公司經過一段時間的運作后,經濟效益較好,董事會制定了一個增加注冊資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將公司現有的注冊資本由1億元增加到1.5億元。增資方案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時,有7家股東贊成增資,7家股東出資總和為5830萬元,占表決權總數的58.3%;有4家股東不贊成增資,4家股東出資總和為4170萬元,占表決權總數的41.7%。股東會通過增資決議,并授權董事會執行。2001年3月,光中公司因業務發展需要,依法成立了海南分公司。海南分公司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違反了合同約定被訴至法院,對方以光中公司是海南分公司的總公司為由,要求 光中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要求:

          根據上述事實及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光中公司設立過程中訂立的公司章程中關于召開臨時股東會議的規定有哪些不合法之處?說明理由。

          (2)光中公司的首次股東會會議由甲召集和主持是否合法?為什么?

          (3)光中公司董事會作出的關于甲出資不足的解決方案的內容是否合法?說明理由。

          (4)光中公司股東會作出的增資決議是否合法?說明理由。

          (5)光中公司是否應替海南分公司承擔違約責任?說明理由。

          1.光中公司設立過程中訂立的公司章程中關于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的提議權的規定不合法。《公司法

          2.光中公司的首次股東會會議由甲召集和主持不合法。《公司法

          免責聲明:本次考試題目及參考答案均來源于網絡,僅供廣大考生參考。題目及答案的正確與否及產生的一切后果與我公司無關。

          3.光中公司董事會作出的關于甲出資不足的解決方案的內容不合法。《公司法

          4.光中公司股東會作出的增資決議不合法。《公司法

          5.光中公司應替上海分公司承擔違約責任。《公司法

          2006年8月20日,A公司向B公司簽發了一張金額為10萬元的商業匯票,該匯票載明出票后1個月內付款。C公司為付款人,D公司在匯票上簽章作了保證,但未記載被保證人名稱。

          B公司取得匯票后背書轉讓給E公司,E公司又將該匯票背書轉讓給F公司,F公司于當年9月12日向C公司提示承兌,C公司以其所欠A公司債務只有8萬元為由拒絕承兌。

          F公司擬行使追索權實現自己的票據權利。

          要求:根據上述情況和票據法律制度的有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F公司可行使追索權的追索對象有哪些?這些被追索人之間承擔何種責任?

          (2)C公司是否有當然的付款義務? C公司如果承兌了該匯票,能否以其所欠A公司債務只有8萬元為由拒絕付款?簡要說明理由。

          (3)本案中,匯票的被保證人是誰?簡要說明理由。如果D公司對F公司承擔了保證責任,則D公司可以向誰行使追索權?簡要說明理由。答:(1)F公司可行使追索權的追索對象包括:E公司、B公司、D公司和A公司。這些被追索人之間承擔連帶責任。

          (2)C公司沒有當然的付款義務。C公司如果承兌了該匯票,則不能以其所欠A公司債務只有8萬元為由拒絕付款。根據規定,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出票人之間的抗辯事由對抗持票人。本假設條件中,C公司以其與出票人A公司之間的抗辯事由來對抗持票人F公司是不符合規定的。

          (3)被保證人為A公司。根據規定,保證人在匯票或者粘單上未記載被保證人名稱的,已承兌的匯票,承兌人為被保證人;未承兌的匯票,出票人為被保證人。本題中,該匯票未經承兌,因此出票人A公司為被保證人。如果D公司對F公司承擔了保證責任,則D公司可以向A公司行使追索權。根據規定,保證人清償匯票債務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對被保證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權。本題中,被保證人為出票人A公司,因此保證人D公司清償票據款項后只能向A公司行使追索權。注:考題中匯票金額改為20萬元,C公司債務改為18萬元,不影響解題。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

          查看全部

          推薦文章

          猜你喜歡

          附近的人在看

          推薦閱讀

          拓展閱讀

          相關資訊

          最新資訊

          網友關注

          ?
          国产精品一区二区久久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