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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安徽省公務員考試招考簡章(考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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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安徽省公務員考試招考簡章(考試公告)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公務員局(以下簡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決定組織實施全省2010年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下同)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從優秀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工作同步實施,另行公告):

          一、考錄辦法和程序

          考試錄用工作按照制定錄用計劃、發布招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試(人民警察職位)、面試、體檢和考察、公示、審批錄用等步驟進行。

          省以下垂直管理單位的招錄工作,納入招錄單位所在市統一組織實施,市級招錄機關參加相關環節的工作,制定錄用計劃和審批錄用工作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

          二、考錄計劃和職位

          全省共計劃考錄公務員5118名。其中,省直機關863名,市以下機關4255名(含從優秀村干部中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計劃46名)。

          各機關招考職位、錄用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信息,于4月14日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ww.ah.hrss.gov.cn/)、安徽先鋒網(www.ahxf.gov.cn/)、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公務員考試信息網(www.sdsgwy.com/)等媒體上公布。各市也將陸續在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網站等媒體上發布本市《職位簡章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3、具有良好的品行;

           4、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學歷與工作能力;

          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5年1月1日至1992年1月1日期間出生,特殊職位另行規定);

          7、具備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須具備在機關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畢業后至2010年7月31日期間的基層工作時間累計滿兩年。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其他錄(聘)用考試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且仍在處理期內的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現役軍人,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規定的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其中,報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檢察院系統的司法警察,下同)職位,除具備上述有關報考條件外,還須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1、報考普通人民警察職位,年齡為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至1992年1月1日期間出生);

          2、報考有專業要求的人民警察職位,①身高:男性不低于1.68米、女性不低于1.58米;②體重:男性不低于48千克、女性不低于43千克;③視力:雙眼裸視視力不低于4.9;④年齡:18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至1992年1月1日期間出生)。其中,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的碩士、博士學歷學位人員報考有專業要求職位的,年齡放寬到35周歲(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報名

          (一)報名方式和報名時間

          除有關部門的涉密職位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采取特殊的報名辦法外,全省均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報考人員提交報名申請的統一時間為2010年5月4日9:00至5月9日16:00。

          (二)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簽署“考錄誠信承諾書”,按要求如實、正確填寫《安徽省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招考職位規定的專業需求等有關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省直各招錄機關和各市負責解釋。

          (三)網上確認

          報考人員于報名后至2010年5月11日16:00前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了報考資格初審。通過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2010年5月11日16:00之前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報考人員須提前辦*理網上支付筆試考試費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銀行的牡丹靈通卡、e時代卡、信用卡、貸記卡、理財金賬戶,或建設銀行的儲蓄卡、生肖卡、信用卡、雙幣種貸記卡)。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10年5月14日16:00前按現行規定的收費標準和要求在網上繳納筆試考試費用,逾期視為自行放棄。完成網上繳費后,于2010年5月26日至5月28日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農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政策。這部分報考人員報名后,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2010年5月29日至5月31日期間,由報考人員到參加考試的所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辦*理減免筆試考試費用審核確認手續(參加省直考點考試的,到省人事考試院進行審核確認)。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家庭所在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家庭所在的縣(市、區)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還要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四)報名有關事宜

          報名確認截止后,報考確認人數與職位招考計劃數的比例應不低于4:1,方可開考。專項用于招錄選聘生和 “三支一扶”人員、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區)法院、檢察院的法律專業本科以上學歷人員的職位,開考比例應不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經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取消該職位招考或相應減少職位招考計劃數。個別要求特殊的職位,如達不到規定的開考比例,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開考。取消招考職位的原報考人員,可于2010年5月16日9:00—16:00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上改報其他職位。

          五、筆試

          (一)筆試科目

          1、報考計算機、法律、財會、稅收、公安、外語等專業性較強工作職位的人員,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2、市以下法院、檢察院系統專項用于招錄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的職位,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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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筆試內容

          筆試內容以《安徽省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大綱

          (三)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10年5月30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下午 14:00——16:00 《申論

          筆試地點:各設區的市級政府所在地(省直考點設在合肥市)。

          (四)筆試成績

          筆試后,按《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根據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對少數民族報考者,筆試成績合成前在每科成績上各加2.5分。對經我省組織人事部門統一組織考試后服務滿兩年以上、考核合格的選聘生和聘用在農村工作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并取得《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0年6月2日前將證明材料按所報考職位,分別送省直有關招錄機關或有關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審核時,少數民族報考者須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②父母任一方的身份證和戶口簿;③原戶口所在地縣級民委關于其民族情況和與其父母血親關系的證明。選聘生或“三支一扶”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的身份證和畢業證書;②縣(市、區)委組織部簽訂的選聘協議書或省級“三支一扶”辦公室蓋章(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或原省人事廳代鋼印)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設置《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個別招錄機關的特殊職位,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在筆試后進行有關方面的加試,加試的內容、時間、方式以及成績計算等事宜,另行確定并事先向報考人員公布。

          六、資格復審

          體能測試或面試前,省直各招錄機關、各市根據政策規定和報考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和信息,對照《考場座次表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筆試準考證和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招考職位有學位、資格證書、基層工作經歷等要求的,報考人員須相應提供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0年畢業、但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在確定擬錄用人選時仍不能提供相關證*件原件的,取消公示和錄用資格。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按規定辦理繳費手續,領取體能測試或面試通知書。

          七、體能測試

          報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檢察院系統的司法警察)職位的,按照有關規定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人選根據職位招考計劃數,在同職位筆試達線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4:1的比例(同職位招考計劃數在10名及以上的按3:1的比例)確定。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體能測試人選。

          體能測試工作按照省委組織部、原省人事廳印發的《安徽省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

          八、面試

          面試人選根據職位招考計劃數,在同職位筆試達線人員(人民警察職位為體能測試合格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同職位招考計劃數在10名及以上的,按2:1比例)確定。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面試原則上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法進行,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組織實施。有條件的省直招錄機關,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試行無領導小組討論等面試方法,并及時向社會公布。面試工作具體事宜另行確定。

          面試后,將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6:4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實際面試人員少于或等于職位招考計劃數的,面試成績須達到當天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與考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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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人選按職位招考計劃數,在同職位面試人員中依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等額確定(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筆試成績、《專業知識

          體檢工作按照原人事部、衛生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考察工作要堅持德才兼備標準,根據擬錄用職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考察對象的報考資格條件進一步進行復審。其中,對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考察對象,還應按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政審規定進行考察。

          十、公示和審批錄用

          體檢和考察工作結束后,省直各招錄機關和各市按照職位招考計劃數,根據考生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等,確定擬錄用人選。

          確定的擬錄用人選名單由招錄機關分別報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并在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務員局)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由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審批錄用手續。對招錄機關相應職位擬錄用人員的錄用審批后,無論何種原因造成該職位空缺的,均不再遞補。

          十一、監督檢查

          為增強考錄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報考者和社會各界對考錄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將對考錄工作實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并加大考錄違紀案件的查處力度。對組織和參與招錄工作的有關人員違反招錄工作原則,不按規定程序操作的行為,要立即制止并責令改正,造成不良影響和工作損失的,要嚴肅處理,決不姑息。對違反考錄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宣布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資格、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通報所在學校或單位等處理。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此次考錄的有關政策、體檢項目和標準、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各市咨詢網址和聯系方式等信息,將陸續登載于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安徽先鋒網、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供報考人員查詢。

          本公告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省考錄工作面向社會的咨詢電話是:0551-2602415(報考行政機關政策咨詢)、2609726(報考黨委、人大、政協、審判、檢察、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群團機關政策咨詢)、3457903、2862049(考務和技術咨詢)。監督舉報電話是:0551-2663184(省監察廳派駐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監察室)。市及市以下考錄工作面向社會的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詳見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告(從優秀村干部中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工作面向社會的政策咨詢,由各市委組織部負責)。

          特此公告。

          附件:安徽省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簡章

          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安徽省公務員局

          二Ο一Ο年四月十四日相關文件1:安徽省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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