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地點
隴南市人社局公務員管理科(隴南市政府大院二號樓二樓會議室)
資格復審時間
2014年11月3日——11 月 5日。
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考生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提交的證件
考生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持本人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證件,包括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擇業通知書(已就業的需當地組織、人社部門在復印件上蓋章確認)和基層最低服務兩年證明等的原件及復印件,政治面貌證明,四項目人員證明。已就業的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等材料原件,分配(錄用、聘用)文件。在職的報考人員,不能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取消面試資格。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考生預留聯系電話無法聯絡的,逾期未參加資格審核的,按照自動放棄處理。
聯系電話:0939——821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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