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隆回縣2011年招聘30名教師
招聘原則
堅持自愿、承諾、戶口本地化選人的原則。堅持教師資格準入的原則。
招聘條件
1.政治思想表現好,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
2.本人自愿在首聘崗位連續工作不少于15年,且做出書面承諾,聘用后裝入本人檔案。
3.具有全日制中專(師范類)或國家承認大專以上學歷。
4.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5.戶籍:須具備招聘學校所在鄉(鎮)常住戶口(2010年12月31日以前遷入的常住戶口)或入學前戶籍在招聘學校所在鄉(鎮)并現戶口在原畢業院校的2011年應屆畢業生。
6.年齡:1975年9月1日至1993年9月1日期間出生。
招聘程序與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1年11月17日—11月19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隆回縣教育局人事股。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必須本人持相關有效證件現場報名,概不受理他人代報或電話報名)。
4.報名要求:
報名時請本人持以下相關證件:
(1)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
(2)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相片3張,并現場攝像。
(3)每人交報考費200元,并填寫《湖南省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4)由隆回縣人社局、隆回縣教育局進行資格初審,個人所提供的相關證件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出,即取消報考資格,其一切責任自負。
5.開考比例:
招聘計劃人數與總報考人數的比例不得少于1︰3,如報考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而確需降低開考比例或調整招聘崗位計劃時,由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二)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二項,筆試占總成績的60%,面試占總成績的40%。(所有成績均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點。)
1.筆試
(1)所有考生均參加公共知識和專業知識考試,滿分為100分。其中公共知識占20分,專業知識占80分(語文、數學各占40分。)
(2)公共知識考試的內容為教育政策法規、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等內容。
(3)專業知識考試的內容為語文、數學中等師范類相關知識。
(4)筆試時間及地點:
2011年11月26日上午9:30—11:30。考試地點:隆回縣萬和實驗學校。
(5)準考證領取時間及地點:2011年11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點:隆回縣教育局人事股。
2.面試
(1)面試入圍按報考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成績相同時,并列排名。
(2)面試采取說課方式進行。面試采取100分制。備課時間40分鐘,說課時間10分鐘,由評委當場評分。面試時間地點在隆回教育網、隆回縣人社網上另行通知。
筆試、面試成績和體檢結果,按程序分階段在隆回教育網、隆回人社網發布和在縣委、縣政府、縣教育局門口張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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