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計劃農村公辦幼兒教師20名。基本條件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行;3、五官端正,身體健康,無精神病史;4、學歷:全日制中等師范學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限學前教育專業)學歷或其他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5、已取得教師資格證;6、普通話等級:二級乙等(含)以上;7、年齡:30周歲以下(含30周歲)。年齡及資歷計算截止日期為2013年6月30日止。8、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9、未受過刑事處罰;招聘范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招聘程序本次招聘工作按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一)資格審查與報名報考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應屆畢業生需提供由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報名,由縣幼兒教師招聘工作小組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填寫《報名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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