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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貴州省興仁縣事業單位考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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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貴州省興仁縣事業單位考試公告

          根據《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

          一、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考計劃、發布招考簡章、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或測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操作技能測試、專業測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考聘用崗位設置

          詳見《興仁縣2009年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考聘用崗位一覽表

          三、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

          3、身體健康,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體檢錄用標準;

          4、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招聘職位表

          5、在我縣服務期滿或仍在崗服務,由省級及以上統一選派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不受戶籍限制;

          6、1997-2001年統招大中專畢業生不受年齡和學歷限制;

          7、因工作需要,由組織交流到興仁縣工作的干部子女,不受戶籍限制(組織部門出具證明);

          8、本縣行政事業單位在職工勤人員符合報考聘用崗位所需條件的,可以報考,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下列人員不予報考

          1、被紀檢監察、司法機關立案審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違法違紀受到處罰、處分未解除的。

          3、有政治、經濟問題的。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的(按行政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相關標準執行)。

          5、國家機關、全額和差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工勤人員除外)。

          五、報名、資格審查及加分政策

          (一)報名組織工作

          報名組織工作由縣招考辦負責。

          (二)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本次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一個職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考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則對該職位計劃予以調整或取消,調整或取消的職位計劃在筆試前面向社會進行公示。

          1、報名時間:2009年12月18日至20日9:00-17:00

          2、報名地點:興仁縣教育局

          3、報名費:每人90元

          4、準考證發放時間:2009年12月26日

          5、準考證發放地點:興仁縣教育局

          考生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

          (三)資格審查

          1、報名時須持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報考教師職位的還須持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一寸免冠近期彩照3張。

          2、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身份證明)或戶口簿。

          3、已婚報考者須提供戶口所在地鄉鎮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狀況證明。

          4、本縣行政事業單位在職工勤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還須持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證明)。

          5、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6、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填寫《興仁縣2009年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考報名表

          (四)加分政策

          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報考人員在筆試成績總分中給予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進行,同時符合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具體條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見義勇為死亡的子女,見義勇為受縣級以上表彰的人員及子女,加5分。

          2、服務期滿或仍在崗服務、由省級及以上統一選派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和“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服務期滿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加3分,服務期滿兩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的加5分。

          3、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

          4、夫妻雙方均是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戶、二女結扎戶的子女,加5分。

          (五)加分確認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報名時須同時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見義勇為死亡的子女,受縣級以上表彰的見義勇的人員及子女,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2、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需提供團縣委出具的書面證明;“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需提供縣引導辦出具的書面證明。以上證明均須注明畢業學校、派遣時間、服務單位和在單位服務時間以及年度考核情況。

          3、少數民族報考人員須提供能證明少數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4、夫妻雙方均是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戶、二女結扎戶的子女,須鄉鎮、縣計生局出具的書面證明,證明須蓋章、簽名。

          考生須填寫統一的《興仁縣2009年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考加分申請表

          六、考試

          (一)考試方式

          1、報考教師職位的采取筆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職業中學001、002、003職位除外);

          2、報考職業中學001、002、003職位的采取筆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操作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3、報考其他職位的,采取筆試、面試或專業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在縣招考聘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縣招考辦負責組織,統一進行。筆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

          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筆試時間:2009年12月27日。

          筆試地點:興仁縣一中。

          報考人員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

          (三)面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操作技能測試、專業測試

          面試或測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操作技能測試、專業測試)工作在縣招考聘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實施。

          報考播音主持人職位的考試人員,先進行面試(面試時間2009年12月21日上午9:00),再進行筆試。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按職位招聘計劃1:3比例確定筆試人員。該職位進入面試末位考生出現面試成績并列的,同時進入筆試。經面試未能參加筆試的考生,可自行選擇其他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參加考試(改報時間2009年12月22日上午9:00-12:00)。

          報考播音主持人職位以外其他事業單位職位的考試人員,先進行筆試,再進行面試或測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操作技能測試、專業測試)。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各職位招聘計劃1:3比例確定面試、測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操作技能測試、專業測試)人員。同一職位進入面試、測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操作技能測試、專業測試)末位考試人員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或測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操作技能測試、專業測試)。

          面試、測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操作技能測試、專業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和辦法另行通知。

          (四)綜合成績計算

          1、報考職業中學001、002、003職位的考試人員綜合成績按筆試占50%,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占25%,操作技能測試占25%的方式計算;

          2、報考播音主持人職位的考試人員綜合成績按筆試占40%,面試占60%的方式計算;

          3、報考其他職位的考試人員綜合成績按筆試占50%,面試或專業測試占50%的方式計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七、體檢

          體檢統一由縣招考辦負責組織。體檢人員分職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如遇同一職位進入體檢末位考生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體檢合格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數的,不再向下遞補人員參加體檢。

          八、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查閱檔案,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應當組成考察組,考察組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單位報經縣招考辦審定,取消擬聘用資格:

          1、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2、沒有考核依據(檔案)或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不符合招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6、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7、經縣招考辦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考察不合格的,不在遞補體檢、考察。

          九、聘用審批及待遇

          (一)經筆試、面試或測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操作技能測試、專業測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結果不影響其聘用的,由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又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

          (二)凡經縣招考聘用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聘用的人員,按照《貴州省事業單位聘用制試行辦法

          (三)擬聘用人員必須服從組織安排,超過規定報到時間不到聘用單位報到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四)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最低服務年限五年(含試用期),期間不予調整聘用崗位。

          (五)經招考聘用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享受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十、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考試報名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考簡章

          咨詢電話:0859-6212076(興仁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0859-6212375(興仁縣教育局)

          監督電話:0859—6212252(興仁縣監察局)。

          十一、本實施方案由興仁縣2009年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考聘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興仁縣2009年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考聘用崗位一覽表

          興仁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考工作領導小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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