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申請畢業須提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項
一、照片
直接采用報名時拍攝的數碼照片。
二、準考證
1、畢業申請所須使用的所有準考證。
2、準考證遺失的,提交《報名登記表》(向當地自考辦領取)。
3、使用銀行卡作為準考證的,可交銀行卡,也可交銀行卡的復印件(復印件上須有考辦經辦人員簽名與考辦章)。
三、課程成績
1、畢業需使用的課程合格證書,課程學分合格證書、課程學分證明(區間學分制專業)。
2、課程合格證書遺失,提交課程成績證明;課程學分合格證書、課程學分證明遺失,提交課程學分成績證明(區間學分制專業)。
3、實踐性環節課程,沒有課程合格證書的,提交課程成績證明或實踐性環節考核登記表(向當地自考辦要復印件,復印件上須有考辦經辦人員簽名與考辦章)。
4、有課程免考的,提交審批蓋章后的免考登記表或免考課程證明;有轉考的提交審批蓋章后的轉入考生登記表或外省轉入課程及成績表、外省課程合格證書。
四、相關證書、成績通知單、登記表
1、使用全國英語等級考試成績的,提交PETS證書或PETS筆試成績合格證書。
2、使用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成績的,提交NCRE證書或成績通知單。
3、使用浙江省原已畢業的自考專業的課程的,提交畢業生登記表正本或復印件(復印件上須有“復自XXX檔案”字樣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的公章)或課程成績證明。
4、使用CET證書免考的,提交CET證書正本。
5、申請本科畢業,須提交專科或以上畢業證書正本和畢業生成績冊(或畢業生成績冊復印件,復印件上須有“復自XXX檔案”字樣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的公章)。
五、身份證
1、提交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2、身份證遺失或身份證上的信息與自考中本人的相關信息不符,提交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貼有本人照片的蓋有戶籍專用章的戶籍證明。須有“×××與×××系同一人”或“原身份證號×××與現身份證號×××系同一人”字樣。
注: 以上材料需于12月7日前(不含雙休日)交回東陽市自考辦,另交一篇自考心得體會文章,字數2000左右,文章可寫自考經歷、感受等,可以推薦給自考報刊,并作為評選優秀畢業生依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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