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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杭州市高教自學考試日常工作總體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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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杭州市高教自學考試日常工作總體安排

          一、 報考程序

          1.考試次數:每年4次,1月、4月、7月、10月

          2.報名時間:1月考試報名:上一年的11月下旬至12月2日左右。

          4月考試報名 :上一年的8月下旬至9月5日左右。

          7月考試報名 :當年的5月下旬至6月2日左右。

          10月考試報名:當年的2月下旬至3月5日左右。

          以上各次報名的具體時間見www.zjzk.cn

          實踐考核的報名時間與4月考試報名和10月考試報名的報名時間相同,考生要及時查看當次的“報考簡章”。考生何時參加主考學校的考試,詳見www.zjzk.cn

          3. 1月和7月考試報名的條件:7月考試報名,必須是4月考試的缺考課程和未合格課程;

          1月考試報名,必須是10月考試的缺考課程和未合格課程。

          1月和7月考試的報名,均不辦理實踐考核的報名。

          4.報名方式:續(老)考生通過電子銀行進行電話和網上報名; 新考生憑本人身份證現場報名;

          1月和7月的考試報名,原則上通過電子銀行報名。

          5.報考4月和10月考試課程的同時須預訂教學媒體(教材)。

          考生在報考4月和10月考試課程時,如不預訂教學媒體(教材),自考辦將無法提供教材;

          領取教學媒體(教材)的時間:11月下旬至次年1月底,領取4月考試課程的教學媒體(教材);5月下旬至7月底,領取10月考試課程的教學媒體(教材)。

          6.需要補辦準考證(指準考證遺失的)的考生,于領取考試通知單期間辦理。

          二、 領取考試通知單及考試課程合格證書

          1.領取考試通知單的時間:

          4月考試:4月上旬;7月考試:6月下旬;10月考試:10月中旬;1月考試:12月下旬。

          2.續(老)考生憑準考證(報名核對單)領取考試通知單;新考生憑報名核對單領取準考證及考試通知單。

          3.考試成績在考后20天左右公布,查詢電話:16885656(全省)、16822000、1602020、成績合格的考生到當地自學考試辦公室領取課程合格證書(不含集體單位考生)。考生如對成績有異議,可于成績公布后的10日內到當地自學考試辦公室登記。

          4.課程合格證書遺失,如急需補辦成績證明的考生,請直接到省教育考試院考務處辦理。電話:88907611;其他情況的考生可于辦理免考的期限內到當地自學考試辦公室登記。

          三、辦理免考的程序

          1. 免考的條件:

          (1)具有研究生、大學本科、專科畢業學歷;大學肄業、退學的考生。

          (2)參加自學考試,課程合格八門以后。

          (3)英語(二)的免考,必須是在大學期間英語學過三個學期以上或在大學期間取得大學英語三級(CET)以上證書。據最新規定: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CET三級以上證書的考生,可以使用到2007年12月31日止;2006年1月1日以后取得CET三級以上成績和證書的考生,不能免考英語(二)。

          (4)據最新規定:已有41個本科專業的英語(二)課程作為選修課后,考生可以不考,但須在本科段的專業課程中選考不低于14學分的課程,詳見“考生必讀”;還有9個本科專業,仍要求35周歲以上的考生才能免考英語(二),但須在本科段的專業課程中選考不低于14學分的課程。

          2. 免考的課程

          ⑴ 考生在大學期間學過的公共基礎課:大學語文、高等數學(一)、馬克思主義哲學、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毛澤東思想概論、鄧小平理論概論、英語(一)、英語(二)、法律基礎與思想道德修養等課程。

          ⑵ 研究生、大學本科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專業,可以免修在大學期間學過的公共基礎課程;報考自學考試專科的,可以免修在大學期間學過的與自學考試課程名稱和要求相同的課程;

          ⑶ 大學專科生報考自學考試,可以免考公共基礎課程。

          ⑷ 大學肄業、退學的考生,報考自學考試專科,可以免考公共基礎課程。

          3.辦理免考的時間和必備材料:

          ⑴ 每年的3月1日-3月14日(工作日)和9月1日-9月14日(工作日),由當地自學考試辦公室受理。

          ⑵ 考生需要交驗 “免考申請表”(從“浙江自考網”下載)、畢業證書(退學證明)原件、畢業成績總冊復印件(加蓋工作單位或原畢業學校教務處的印章)、自考八門課程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CET證書原件(指用大學英語免考英語(二)課程)。

          4. 省內自考畢業生不需要辦理免考手續,畢業申請時,將原課程合格成績登記即可。

          5. 外省的自考畢業生仍然需要辦理免考手續。

          6. 領取免考材料的時間:每年的5月中、下旬和11月中、下旬。

          四、辦理課程轉考的程序

          1. 外省轉入的條件:

          ⑴ 考生必須是已在轉入地參加首次考試之后;

          ⑵考生必須是已從“浙江教育考試網”查證外省轉入的檔案編號之后;

          2. 辦理手續的時間和必備材料:

          每年的3月1日-3月14日(工作日)和9月1日-9月14日(工作日);考生憑轉出省的省級自考辦介紹信和轉入地的準考證辦理。

          3.領取課程轉考材料的時間:每年的5月中、下旬和11月中、下旬。

          4.省內的自考生不必辦理轉考手續。畢業申請時,只要把兩地的課程合格證書及準考證同時上繳即可。

          5.不準備在我省辦理畢業登記的外省考生,也不必辦理成績轉入手續。

          五、辦理畢業登記及申請學位的程序

          1. 每年分別于6月和12月受理考生的畢業申請。

          2. 畢業申請時需要準備的材料:

          ⑴ 全部課程合格證書(含實踐考核、論文、畢業設計)、所有的準考證(指有多張準考證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頒發的課程免考證明、課程轉考證明(外省轉考介紹信和合格證書)、全國英語等級考試證書原件(或合格成績通知單)、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原件(或合格成績通知單);

          ⑵ 本科畢業的考生,還要交驗大學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畢業成績總冊復印件(加蓋工作單位或原畢業學校教務處的印章);

          ⑶ 畢業登記申請表(每年的5月下旬和11月下旬可以領取)。

          3.受理畢業申請的時間:

          上半年為6月上旬,具體日期見公告;下半年為12月上旬,具體日期見公告。

          4.領取畢業材料的時間:一般為一個月左右(約為7月下旬和1月下旬)。

          5.申請學位的程序:

          ⑴ 浙江大學的學位申請仍按原規定執行,符合條件的考生,直接到浙江大學成教學院自學考試辦公室辦理,具體日期詳見“浙江教育考試網”或“浙江大學成教網”公告。

          ⑵ 按原規定申請學位的條件:課程平均成績70分以上、學位課程每門課70分以上、論文良好(75分)以上。學位課程未達到70分的考生,如果需要申請學位,可直接與院校聯系學位課程的考試事宜。

          ⑶ 其他高校的學位申請均按新規定執行,即,按本專業畢業生的15﹪授予學位,(用PETS或CET證書申請學位的考生,須在畢業申請時交驗原件)。

          六、非學歷證書考試

          1. 全國計算機等級證書考試:每年的4月和9月考試。由各考點學校負責報名和培訓,考生直接與考點學校聯系。市區考點學校聯系電話:

          ① 浙江大學玉泉校區、紫金港校區(紫金港校區行政樓1313室教務處考試與評估中心):88206234、88206423

          ② 浙江大學西溪校區:87951026、88273317

          ③ 浙江省團校(文二路188號):88067187、88802295

          ④ 浙江工商大學(教工路149號1號實驗樓423室):88071024-8548

          ⑤ 杭州市電子信息職業學校(中山北路屏風街8號):85157905

          ⑥ 杭州市旅游職業學校(建國中路大河下103號):87911033

          ⑦ 中國計量學院(下沙學源路計量學院賽博北樓306):86914537

          ⑧ 浙江工業大學成(潮王路朝暉六區浙工大計算中心):88320361

          ⑨ 浙江教育考試服務中心:88008016、88914548

          2.全國英語等級證書考試:每年的3月和9月考試。報名時間:每年的12月下旬和6月下旬,由各地自學考試辦公室負責報名,具體日期見公告。

          3. 劍橋少兒英語等級證書培訓考試:每年的3月和9月考試。由各培訓學校負責向當地自學考試辦公室集體報名。

          4. 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培訓考試:每年的4月中旬和10月下旬考試。小學、幼兒園教師的培訓及考試報名,由各區、縣教師進修學校(或區、縣教育局指定的部門)負責向市自學考試辦公室辦理;中學教師的培訓及考試報名,由杭州師范學院繼續教育學院負責向市自學考試辦公室辦理。

          5. 中英合作商務管理、金融管理高級證書考試:每年的1月和7月考試。報名時間:每年的11月上旬和5月上旬,具體日期見公告。

          6. 心理健康教育基礎知識培訓合格證書及專業證書考試:每年的4月中旬和10月下旬考試。每年的2月下旬和8月下旬由自學考試辦公室負責報名,具體日期見公告。

          7. 中小學信息技術等級證書考試:每年的5月中下旬和11月中下旬考試。由各中小學校向當地自學考試辦公室自報名

          8. 其他有關的證書考試及報名時間,詳見“浙江自考網”或直接與浙江教育考試服務中心聯系。電話:88908516 非學歷證書考試成績查詢電話:16885858(全省)

          七、杭州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咨詢電話:85866695、85866663;85866660(教材)、1601010(自考熱線)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咨詢電話:88908550

          (上述工作日程的具體時間,以公告為準)

          來源:杭州教育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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