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gress id="6tu77"><bdo id="6tu77"></bdo></progress>

<tbody id="6tu77"></tbody>

        1. <samp id="6tu77"><ins id="6tu77"><u id="6tu77"></u></ins></samp>
          <tbody id="6tu77"></tbody>

          <samp id="6tu77"><ins id="6tu77"><u id="6tu77"></u></ins></samp>
        2. <progress id="6tu77"><bdo id="6tu77"></bdo></progress>
          <samp id="6tu77"><ins id="6tu77"><ruby id="6tu77"></ruby></ins></samp><tbody id="6tu77"></tbody>
          <samp id="6tu77"></samp>
        3.  
          2010年上半年福建廈門市湖里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首頁 > 

          公務員

           > 福建

           > 2010年上半年福建...

          2010年上半年福建廈門市湖里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廈門市湖里區區屬事業單位2010年上半年公開招聘編內工作人員簡章

          報名時間:6月24日至7月2日(雙 休日除外)

          筆試時間為7月11日上午9:00-11:00,筆試采取閉卷方式。

          根 據《廈門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暫行規定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 法規;

          (三)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 職業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 件;

          (五)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 件。

          二、招聘崗位、人 數及條件

          崗 位條件及招聘崗位、人數詳見《湖里區事業單位2010年上半年補充編內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1

          三、報名有關事項

          (一)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007年以來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招聘中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以及外地往 屆未就業畢業生,不得報名。

          事 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方可報名。

          (二) 廈門生源畢業生(含就業和未就業畢業生,已就業人員其戶籍和人事關系須在廈門,下同)是指入學前(指考入取得第一個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院校前,下同)戶籍和學籍在廈門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畢業生。

          符 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普通教育全日制畢業生參照廈門生源:①入學前戶籍在廈門市但學籍不在廈門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畢業生。②入學前戶籍和學籍雖不在廈門市,但本次公開招聘報名截止日期前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戶籍在廈門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2010年應屆畢業生。

          (三) 報名辦法

          本 次考試報名均采取到報名地點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6月24日至7月2日(雙 休日除外)

          2.報名地點和聯系方式見附件一。

          3.報名要求:《報名表

          應 屆畢業生提供:身份證、畢業生推薦表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書和材料;

          往 屆待就業畢業生提供:身份證、報到證、畢業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書和材料;

          社 會在職人員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及證明崗位要求資歷的相關材料。

          廈 門生源畢業生除需提供以上相關材料外,還需提供入學前中學畢業證書、戶口簿;參照廈門生源的畢業生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報名截止日前父母的戶口簿;②報名截止日前配偶的戶口簿和結婚證書③入學前本人戶口簿。

          崗 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專業工作經驗”,應聘人員須提供養老保險繳費憑證或聘用(勞動)合同或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本專業工作的崗位證明等有效憑證。

          每 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應聘崗位的資格要求報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四) 資格審查

          各 招聘單位根據各崗位資格條件對報考者資格進行初審,資格審查合格者,于7月9日發給準考證。資格 審查合格的報考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比例達不到3:1, 原則上由區人事部門在征求用人單位意見基礎上提出意見,并報市人事主管部門決定是否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

          進 入面試和考核階段時,所有進入面試的人選由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資格條件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資格條件復核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一) 筆試。

          1.所有報考人員均須參加筆試,筆試時間為7月11日上午9:00-11:00,筆試采取閉卷方式。1——22崗位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筆試成績將在廈門湖里人力資源網上公布,并通知各招聘單位。

          3.加分規定

          ① 廈門生源畢業生參加本次招聘考試的,筆試成績為筆試卷面分再加10分。

          ② 參加福建省級和設區市級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福建省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福建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等項目(含省內生源參加外省上述服務基層項目),于報名截止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報考事業單位可享受加分。

          參 加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為一年以上、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參加本次招聘考試的,筆試卷面分加5分。

          符 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廈門生源報考事業單位可同時享受加分,各項加分不設上限。

          ③ 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報名參加本次招聘考試的,不享受筆試加分優惠。

          (二) 面試:從筆試成績上合格線的應聘人員中按崗位擬聘人數1:3的 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的 按實際上合格線的人數確定。

          面 試時間定于筆試后一周內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由面試考官當場打分,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比例為 1:1進入面試的,面試成績合格線為75分。

          (三) 綜合總分的計算

          筆 試、面試成績分別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綜合總分。

          五、體檢與考核

          (一) 體檢和考核人選從筆試、面試合格者中按綜合得分排名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若綜合總分相同的,取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和考核,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重新進行面試。

          (二) 體檢。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體檢通知根據統一安排參加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

          體 檢結果由招聘單位通知考生。考生或招聘單位在得知體檢結果后如有疑義,可在得知結果的一周內提出復檢申請,由區人事主管部門另行指定醫院復檢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自行到其它醫療單位體檢的一律無效。

          本 次招聘體檢標準參照2005年1月17日國家人事部、衛 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三) 考核。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由招聘單位會同主管部門進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內容為德、能、勤、績、廉等情況,并對報名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 體檢、考核不合格的,從考試綜合成績上合格線人員中依次遞補(僅遞補一次)。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選,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區人事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綜合考慮筆試、面試等情況,決定是否遞補。

          六、辦理聘用手續

          (一) 公示。根據崗位要求以及考試、考核、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廈門湖里人力資源網(網址:http://www.xmrl.cn ) 公示7天。

          (二) 聘用。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辦理有關審批和聘用手續(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按照單位相應職數聘任),并依據《廈門市事業單位聘用制暫行規定

          七、其他事項

          (一) 報名手續、招聘條件等問題可咨詢招聘單位(聯系方式詳見附件1)。

          (二) 將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招聘崗位,符合《福建省2010年度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

          (三) 取得國外學歷、學位或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的人員,須是在國(境)外學習取得的且有國家有關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等相關證明。

          (四) 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須是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且均為崗位所要求的本專業學歷、學位及以上學歷、學位。

          (五) 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人事關系在廈門”是指經組織、人事、教育等部門辦理人事關系入廈審批,且已由組織、人事、教育等部門辦理人事關系介紹到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報到上崗。已實現就業但尚未到人事部門報到的大中專畢業生要報考要求為社會在職人員崗位的,須在本次招聘報名截止日期(含當天)前,到政府人事部門辦理就業手續,方可報考要 求為社會在職人員的崗位。

          (六) 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工作經歷”是指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均視為具有工作經歷。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專業工作經驗”,應聘人員須提供養老保險繳費憑證或聘用(勞動)合同或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本專業工作的崗位證明等有效憑證。

          畢 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經驗)。

          (七) 應屆畢業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屆畢業生。

          (八) 未就業畢業生是指普通大中專院校學生畢業后尚未到政府人事部門辦理就業審批及報到手續的人員。

          (九) 戶籍要求為廈門的,不含藍印戶口及在廈大中專院校學生集體戶口。

          (十) 有關年齡、戶籍的報考要求計算到報名截止日(2010年7月2日)。如:最高年 齡要求30歲是指1980年7月2日(含) 之后出生的人員。有關工作經歷(經驗)的報 考要求計算到2010年8月31日(含)。

          (十 一)廈門生源(含參照的畢業生)未就業畢業生不受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戶籍限制。

          (十 二)2010年9月30日前仍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具有博士學位者可延長至2010年10月31日),取消聘用資格。

          (十 三)根據《廈門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非在編雇用人員管理暫行規定

          (十 四)招聘的人員應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根據相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 五)聘用人員養老保險執行廈府[2004]178號文件規定。

          (十 六)已就業的應聘人員須于體檢合格后一周內,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其工作調動或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十 七)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市紀檢監察部門實施監督。

          (十 八)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

          (十 九)有關考務信息將通過廈門湖里人力資源網予以發布,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上 述解釋、規定僅適用于此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

          附件一:湖里區事業單位2010年上半年補充編內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1

          附件二: 湖里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廈門市湖里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

          查看全部

          推薦文章

          猜你喜歡

          附近的人在看

          推薦閱讀

          拓展閱讀

          相關資訊

          最新資訊

          網友關注

          ?
          国产精品一区二区久久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