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
關于行政復議第三人,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
A.第三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參加復議
B.第三人不參加行政復議,不影響復議案件的審理
C.復議機關應為第三人查閱有關材料提供必要條件
D.第三人與申請人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復議決定的強制執行制度不同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選項A說法正確。《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十條規定,申請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參加行政復議。
選項B說法正確。《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九條第三款規定,第三人不參加行政復議,不影響行政復議案件的審理。
選項C說法正確。《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行政復議機關應當為申請人、第三人查閱有關材料提供必要條件。
選項D說法錯誤。《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第三人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行政復議決定的,依照行政復議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處理。而《行政復議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是申請人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復議決定的處理。據此可知,第三人與申請人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行政復議決定的強制執行制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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